二甲醚对液化气钢瓶的影响 由于近期不少液化气叉车用户反馈:使用了民用液化气的钢瓶后不久就会出向钢瓶漏气,出气不畅等问题,不仅给液化气叉车用户正常的工作带来了困扰,而且给现场安全带来很大危害。 经过广庆(安徽)燃气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检测,对漏气的钢瓶中残余的气体成分进行分析,结果发现造成钢瓶漏气的主要原因是不发民用气站对液化气中掺加了大量的二甲醚造成的。 二甲醚,是一种无色气体或者压缩液体,易燃,在燃烧时火焰略带光亮,呈黄红色。易压缩,易贮存,燃烧效率高,污染低,可替代煤气,LPG作民用燃料。但对塑料及橡胶物质有较强腐蚀性。但液化气钢瓶内掺加二甲醚,对阀的塑料密封圈具有溶胀性,会腐蚀气罐密封圈,会引起密封圈收缩致气瓶内气体泄漏,存在安全隐患。 国家质检总局在【质检特函[2008]17号】文中明确表示,加气站向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的,属于严重违反《气瓶安全检查规程》,不但会导致液化石油气气瓶阀门漏气和焊接气瓶、燃气系统带来严重腐蚀,还会导致工作场所的人身和物品的伤害,给叉车使用带来了风险。造成的伤害视情况依据刑法,加气站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广庆(安徽)燃气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文件精神作出声明:如因为充装劣质货掺入含二甲醚成分的液化气(不论是车用还是民用气)而导致钢瓶阀门、燃气系统及其他零件被腐蚀而导致漏气的情况,本公司一概不进行质保。如果产生维修费用,由用户承担因检测及维修等产生的直接费用或其他间接费用(如运费),用户则依据【质检特函[2008]17号】精神向不法气站直接索赔或者法律维权。
广庆(安徽)燃气技术有限公司 |